四川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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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为加快工作进程,11月29日,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世宏同志主持会议,财政厅、省国资委、审计厅和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分别就推进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税务局等11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4个省级党政部门、14个承接企业相关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会。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阙紫康同志要求相关省属国有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沟通协调,紧盯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划转承接工作,依法依规管理,优化企业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

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康东进同志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领会政策精神实质,贯彻落实改革意图,对照《工作方案》,不折不扣落细落实,严把纪律关口,切实维护国有权益。审计厅将对相关工作开展后续跟踪检查。

省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董若洁同志围绕改革涉及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政策要求和手续进行了明确。

李世宏同志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各项规定,切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一是要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实施,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制度要求。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主体要严肃追责问责。四是要妥善处理推进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稳定,又要保障改革前后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履职。

会上,交通运输厅、四川产业振兴基金和省国资公司分别代表主管部门、承接企业作了工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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